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政策告知书

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政策告知书

各转供电主体及终端用户: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确保电价政策真正惠及终端用户,督促转供电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就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告知如下:

一、什么是转供电用户

转供电是指终端用户未直接向供电企业申请立户或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由其他用电主体内部转供的行为,承担这个转供行为的企业主体,我们称之为转供电主体。转供电终端用户一般指与供电企业没有直接供用电关系,不是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直接收费的电力用户,如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入驻用户。

二、规范电费和损耗费用收取方式

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含转供电经营者办公、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停车场等用电等)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转供电主体应按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其缴纳的电费由所有用户(含转供电单位)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经合同约定通过物业费等方式收取的,转供电单位不得向用户重复收取电费。

三、终端用户查询转供电价是否合理渠道

终端用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中的“转供电费码”填报月度缴纳电费信息,通过生成的红码、黄码、绿码快速了解是否存在除合理变线损外的其他加价行为。

四、建立电价公示制度

各转供电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及费用分摊相关信息公示制度,以月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取的电价水平及分摊方式等信息,自觉接受终端用户、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五、违规收费举报渠道

对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15热线反映,对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的转供电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作为失信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通过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

上饶市广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网上饶市广信区供电分公司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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