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公告

上饶市广信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选聘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为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督,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共同维护基金安全,上饶市广信区医疗保障局决定聘请广信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通过上饶市广信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公开选聘确定。社会监督员与区医保局不存在劳务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监督行为属于自愿、义务性质。市医保局建立社会监督员库,对入库的社会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

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对象为符合选聘条件的广信区市民。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了解医保经办业务规程,热心医保服务工作;

(三)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和综合素质能力;

(五)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罚记录;

(六)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

(七)医疗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参与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及近亲属除外。

三、工作职责

社会监督员受市医保局聘任,在区医保局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监督职责:

(一)对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并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馈,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四)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听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相关流程

(一)报名时间。此次公开选聘时间为2024年4月8日至4月19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有意报名者,下载《上饶市广信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将该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gxqybjjjjg@126.com。咨询电话:0793-8442180。

五、审核确定

报名结束后,区医疗保障局将组织资格审核,公平公正地确定最终人选。

六、聘请期限

上饶市广信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聘期为1年。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个人意愿等情况,另行组织续聘工作。

附件:上饶市广信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上饶市广信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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