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4号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4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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