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让群众安居优居

9.6万

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全市共实施城市棚改9.6万套

1740万

征迁面积1740万平方米

30万

共计约30万城镇居民“出棚上楼”

铅山县河口老城区棚改项目着力还原明清古街风貌;余干县环琵琶湖棚改项目着力打造全省一流城市湿地公园;玉山县七里街、婺源县太庙街,由原来“脏乱差”的棚户区摇身一变,成了如今的城市名片……在推进棚改工作过程中,我市严格按照“功能齐全、质量优良、环境优美、便利节能”的要求,坚持把棚改与改善民生相结合,坚持把棚改与历史文化保护、旅游开发相结合,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打响棚改攻坚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实现安居优居。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作出了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旧房应改尽改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近两年来,全市掀起了一轮棚改热潮。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全市共实施城市棚改9.6万套,征迁面积1740万平方米,共计约30万城镇居民“出棚上楼”,创造了上饶“棚改速度”。

棚改是公认的“天下第一难事”。我市坚持以上率下,做到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把棚改视作发展机遇,提出“别人不要的任务我们全要”,主动争取任务,多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经常深入棚改项目一线考察调研,要求各地不要唯任务而行,要做到应改尽改。分管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坚持每周了解情况,每月督查进度落后县市,协调解决棚改任务盘子、金融贷款支持等重大问题,推动棚改工作落实。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成立高规格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党政“一把手”部署、督办,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棚改先“改心”,征收先“征心”。我市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前,坚持让利于民,做到科学决策。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时,坚持 “不与民争利”的原则,(

出台各种让利于民的政策。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按不低于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标准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土地房屋,鼓励和引导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按购买商品房的实际面积给予一定的奖励。征收过程中严格执行“八个公开、三个到底”,既最大限度保障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又坚决杜绝不公平现象发生。

推动棚改,资金是保障。我市牢牢抓住国家大力支持棚改的“窗口期”,创新融资方式,拓宽筹措渠道,变“单一筹资”为“多元筹资”,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农发行国开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省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及发行企业中长期债券等渠道筹集资金。2017年全市棚改项目共筹集资金约300亿元,2018年已落实的棚改资金约245亿元。筹集资金渠道多元化,为全市棚改项目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与此同时,全市抽调超过8000名党员干部参与棚改工作。通过组建工作组的方式,让肯干事、想干事的干部在棚改一线比激情、比作风、比担当、比奉献。坚持把棚改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牢固树立“党建+”理念,把党建工作延伸到棚改现场,征收征到哪,党旗就插到哪,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棚改一线考察、发现干部,将干部在棚改中的现实表现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使一大批棚改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上饶棚改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去年11月,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对全国130项地方典型经验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就有我市多措并举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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