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廉 | “四不、三正、二爱、一乐”的卢焘

“四不、三正、二爱、一乐”的卢焘

卢焘(1882-1949),原名卢启熹,1882年农历九月初一,生于宜北县五洞九伦村(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明伦街)一个贫寒的壮族农民家庭。早年加入中国同盟会,追随孙中山先生参加民主革命,曾任黔军旅长、上将总司令、贵州省长等职,在解放斗争中作出过重大贡献而牺牲,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证书,追认为革命烈士。

1918年12月,适逢卢焘母亲七十寿辰,湘西辰州各界人士共筹集两万块银圆,用一个特制的大红布袋装好,抬来送礼。卢焘再三拒绝,坚持分文不收,并命人悉数退回。

1932年,云南某商人因卢焘协助他做买卖,得了好价钱,因而送了2万银元给卢焘作为酬谢。卢焘个人分文不用,将1万银圆送给广西省政府作为建设丹池(即河池到南丹)公路经费,另1万银圆支援第十九路军凇沪会战抗日前线。

1936年9月,随着两广事变的和平解决,原由广西资助、贵州出兵的贵州抗日救国军也自然失去了依托,南京国民政府和黔桂两省政府即分别下令对其解散、收编。总司令部各项事务清理完毕后,仍余下20万银圆开办费和不少军用物资。当时总司令部一些将领提出作为遣散费上报私分,有的部属甚至还想把一些枪械拉走拿去私用。卢焘认为遣散费已发足,怎能提出额外要求,特别是把枪械拉走流入社会,那将是后患无穷,所以他坚决不同意私分余款和私自带走枪械,下令违者按军法论处。后来,卢焘派专人专车将这批款项和军用物资全数送回南宁,上缴广西省政府。

后人评论卢焘将军一生为人,用“四不”、“三正”、“二爱”、“一乐”来概括。

“四不”就是不争权夺利、不修建公馆、不讨小姨太、不抽大烟;“三正”就是为人正直、办事公正、作风正派;“二爱”就是爱国、爱民。“一乐”就是乐于助人。他出身贫苦,又历尽沧桑,所以能体验时艰,体贴民情,不慕高官厚禄,淡泊名利,生活简朴,又乐善好施。他不贪,不受贿,不取分外之财,堪称一代为政清廉的楷模。

供  稿: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领学人:区委党校干部 陈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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