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官”必须依法理“旧账”

近日,江西省发改委、省高院、省工信厅、省商务厅面向全省征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整治因政府机构换届、领导干部更替、单位变化、体制机制变更等,导致政府机构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拉开了专项治理行动的序幕。

近年来,江西省持续对涉政府产权纠纷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在有的地方和部门仍一定程度存在,主要表现为“踢皮球”“打太极”,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而弃之不用;有的认为“旧账”并非都是科学合理的,解决起来耗费过多精力,结果还不一定尽如人意,不如“另起炉灶”;还有的市场化、法治化观念不强,在“新官应理旧账”逻辑上想明白了,但一做起来又回到原来的老动作上去,导致出现“遗留问题我管不了”的现象。不管哪种原因,最终都会导致政府失信,甚至坐上被告席。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生命。事实证明,政府守信意识愈强,示范作用就愈强,更能吸引投资和人才助力当地经济发展。反之亦然。怕事不敢理、懒政不愿理,说到底是政绩观出了偏差,不负责不担当,只想邀功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愿出力。殊不知,“旧账”不清算,新绩也难出。抓经济谋发展,要的是持之以恒,怕的是朝令夕改。一方党政主官常有新老交接,交接的不仅仅是职务,还有发展思路、长远规划,更重要的是人民的重托和肩负的责任。“新官不理旧账”,既不守信也不守法,不仅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还为政府的权威与公信埋下隐患。

毋庸置疑,“旧账”并非都是科学合理的。对“旧账”的态度,既考验“新官”的责任担当,也考验党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合法的“旧账”一律要理、必须理。如存在“旧账”违法的现象,则要区分具体情况,根据违法或过错进行处理,依法变更或撤销合同。如果“旧账”没有违法,只因公共利益而需变更或撤销合同,那就应当按照法定原则和程序,依法补偿遭受损失的公民、法人。“新官理旧账”,既是守护政府诚信形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保护市场主体利益的必然要求。对“新官”来说,既要敢于“接棒”,又要持之以恒,这是使命所在、职责所系,更需担当作为。

治理“新官不理旧账”,还需依靠法律、纪律、制度和监督机制。此次江西省“新官不理旧账”问题线索征集范围,涉及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账款支付不到位、法院判决不执行、涉政府产权纠纷等方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相关部门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依法办理,切实保障提供者的合法权利。同时,对“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等失信问题,江西省将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协调处理。对需要追责问责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建立健全政务信用记录,完善守信践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政务信用管理体系。这些举措,还将有效破解因行政不作为、好大喜功或徇私枉法造成欠账的官员“一走了之”的问题,让前任走得清楚、现任接得明白。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事业应一茬接着一茬干。“新官理旧账”,当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保持耐心、恒心,前后衔接,一以贯之,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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