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院出台13条执行政策助企纾困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4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精准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的意见》,聚焦执行措施运用、执行理念、防范化解风险、提升执行质效等4个方面出台13条具体执行措施。

13项执行措施中,针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积极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确保中小企业及时回笼资金,切实帮助涉案企业渡过难关。

在措施运用方面,意见要求,对涉及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相关企业,要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原则上暂缓对其采取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已经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影响其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及时依法变更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已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积极适用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激励机制,暂时删除其失信信息、解除其消费限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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