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审判工作: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全社会都要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支持少年儿童工作。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习近平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违法犯罪,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多次强调,要站在促进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保障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的高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近年来更是以少年法庭的改革发展为抓手,进一步全面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回首既往,新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在上海长宁诞生,三十多年来,少年审判工作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目前,全国四级法院均已建立少年审判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审理。少年审判逐步走向专业化道路。少年法庭从最初的合议庭发展到独立建制的审判庭,从只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发展到综合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守护未成年人的持久工程,散发的不仅是法治的光芒,更是人性的光芒。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

1984 年,新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在上海长宁诞生。

这年10 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分离出来进行专门审判,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从此,我国开启了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少年司法制度的征程。

圆桌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1988 年5 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第一次专门召开人民法院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经验交流会议,明确提出“成立少年法庭是刑事审判制度的一项改革,有条件的法院可以推广”。此后,少年法庭在全国各地纷纷建立。

1989 年至1994 年为少年法庭的迅速发展时期。截至1994 年底,全国法院建立少年法庭3300 多个。其中,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有800 多个,在受理案件的范围上,部分少年法庭不仅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还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

2005 年10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要求“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组织机构;在具备条件的大城市开展设立少年法院的试点工作,以适应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的特殊需要,推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

2006 年2 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纳入到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审理。

2009 年3 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制度和机构设置,推行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案件审理方式及刑罚执行方式的改革”。少年法庭改革从强调机构设置开始转向关注案件审理和刑罚执行方式。

从2010 年至今,是少年法庭全面深化改革时期。2010 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执行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此后,少年法庭各项工作不断得到深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工作制度与机制不断逐渐形成。

2012 年12 月,经中央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扩大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范围,试点中级人民法院由原来的17个扩大到49 个,实现了省会城市基本全涵盖。

2016 年6 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18 家中、基层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以江苏省为代表的多个省份广泛建立起少年家事审判庭。至此,开启了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相融合的改革举措。

多年来,少年法庭依法惩治了大量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作为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机构,少年法庭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培养锻造了一支高素质少年审判队伍。涌现出尚秀云、詹红荔、李其宏、陈海仪等一批热心奉献未成年人事业、具有丰富专业审判经验的少年法官先进典型。

与此同时,少年法庭的成立和发展,在中国司法和人权领域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国际上成就了中国少年法庭的经验和范本。

应时而变,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未成年人犯罪惩戒和预防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如何继续秉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依法惩处,同时又做好新时代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人民法院一直在追寻更好的方式。

2018 年5 月,全国法院少年法庭改革方向和路径研讨会在北京市召开,认真研讨司法改革背景下少年法庭遇到的新挑战新问题,总结分析少年法庭建设经验和存在不足,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少年法庭发展的思路和路径。

2019 年5 月至2020 年12 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少年审判工作。周强院长多次强调少年审判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认真做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强化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

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挑战和考验。

2020 年12 月24 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精神,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少年法庭的职能定位和受案范围。强调加强审判机制和组织建设,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发展。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专业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工作。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专门统计。提出对未成年人审判进行专门的绩效考核。

《意见》的发布,对提升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能力水平,解决未成年人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保护?人民法院在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下了功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运用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司法救助、诉讼教育引导等制度,依法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2016 年至2020 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家事纠纷案件120 多万件,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2021年3 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并在六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审判巡回审判点。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截至2021 年10 月底,全国法院共成立2100 余个少年法庭。

在审判工作之外,法院干警还会通过不同的形式来到孩子们身边,把法律知识和关心爱护一并送到。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开展寒假关爱儿童活动,把法治安全教育送到儿童身边。开展法官进校园、上讲台活动,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用生动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法官们送法进校园,同学们在认真阅读普法宣传手册。

2021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六一”儿童节公众开放日,“法官妈妈”陈海仪为前来的师生讲授法治课。

绝不姑息,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犯罪

2021 年2 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香果女孩被害案”凶手杨光毅执行死刑。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后依法改判并执行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

一直以来,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2013 年至2020 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拐卖儿童、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35493 件,惩处罪犯36540 人。对其中罪行严重、情节恶劣者,该重判坚决依法重判,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绝不纵容,绝不姑息。

2020 年12 月2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国奸淫幼女案。同年8 月,刘某国将一名四岁女童从女童家门口骗走,挟持到排水沟内,采用暴力手段进行猥亵并强奸。致使女童身体多处受伤。法庭当庭宣判,依法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 年4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明确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五种行为、应当从重处罚的九种情形等。为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多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

2016 年发布12 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典型案例;2017 年发布6起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2018年发布10 起依法严惩利用互联网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2019 年发布全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及4 起依法严厉打击性侵儿童犯罪典型案例;2020 年发布7 起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2021 年发布7 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既彰显了人民法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坚定决心,同时对震慑犯罪、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也具有重要意义。

而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联动机制,强化校园欺凌暴力预防。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判处未成年人罪犯比2013年减少了2.2万人,降幅将近40%。

未来,人民法院会继续适应形势发展,通过深化综合审判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审判管理等,谋划少年法庭工作改革发展,通过强化专业审判,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

法院邀请孩子们走进法院、走进法庭,听法官小姐姐讲解国徽的由来和含义。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律师 法蒂玛

未成年人保护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保护未成年人一直是其中的一个重点工作。近期,我国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两部重要基本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接续修订,为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和救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治提供了法律依据。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强有力保障,各级人民法院在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必须看到的是,性侵害、拐卖、虐待、遗弃、校园暴力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依然时有发生,有些案件触目惊心!所以,我对最高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决定完全支持,对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未成年人二次伤害的工作方式十分赞赏,这是各级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工作宗旨的突出体现。

全国人大代表,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局主席 陈爱莲

我国少年法庭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中国司法和人权领域作出了重大贡献,且在国际上成就了中国少年法庭的经验和范本。我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统筹、协调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这很有必要。人民法院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依法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希望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针对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的未成年人,与学校、社区联动,及时了解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对于留守、流动、残疾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的保护,除学校提供一般性的心理健康教育、社区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外,人民法院也要提供法治教育,引导这些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更好地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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