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三季度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2021年第三季度,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22件,与上一季度相比下降21.4%。院领导填报9件,占比41%。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19件,占比86.4%。重大事项填报全员覆盖。

广信区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始终坚持“逢问必录”,持续推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走深走实。

什么是“三个规定”呢?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签发|周火涛

校审|蔡中华  李红蕾

文稿|尹金明

编发|李嘉仪


(作者:尹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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