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过节|过清明 莫忘念清明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到一岁清明时。清明节又称踏青节、行清节,是慎终追远、礼敬祖先、弘扬孝道、传承文化的传统节日。

自古以来,“清明”被冠以“清正廉明”释义,提醒为官者以身清气正、廉洁公明为自律准则,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道德品质。清明祭祀,是对祖先“思时之敬”。对党员、干部而言,祭祀祖先更是对自身身心的一次洗礼。身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既要“缅怀”,也要“敬畏”,正确理解清明之意,把回乡祭扫当作一次修身、修心的自我净化之旅,向社会各界展现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守住廉洁关、过好清廉节。

廉洁提示“五个要不得” 

使用公车、公款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探亲访友等活动要不得。

借祭扫之机违规接受乡镇、村居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土特产等要不得。

借祭扫之机呼朋唤友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搞“小圈子”要不得。

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要不得。

组织或参加各类封建迷信活动,酒驾醉驾要不得。

追思守正气,清廉方“清明”

廉洁过节

节点就是考点,当前全市正在开展作风建设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等,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严格按照“三个一律”要求从严从快处理,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上饶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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