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会议召开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3年12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陈云同志听取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靳宏标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李峰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广信区委书记何党生、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乐小敏和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广信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徐卓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广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徐俊出席会议,乐小敏同志作表态发言。

靳宏标强调,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和精髓要义,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和目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把管党治党严的基调一贯到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加强对下级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全面从严治检;深入排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地落实落细。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锻造过硬基层组织,推动机关党建严起来、实起来、强起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要较真碰硬抓牢抓实整改落实,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全市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严把“政治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扛起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把“整改关”,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层层分解任务,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审核把关、逐项核实销号;严把“实效关”,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巡察成果有效运用、落到实处。

李峰反馈时指出,从巡察情况看,广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检察工作总体平稳推进。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四大检察”职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不够;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纪律和作风建设存在短板,资金资产管理不够严格;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四是整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够完善,整改措施效果不佳。

李峰提出了五点整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三是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建设堪当重任的检察铁军;五是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徐卓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推动巡察整改。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以高度负责的整改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坚决把“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坚持领导带头、抓好责任分解、强化举一反三,以最严肃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坚定的信念,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全部整改到位。三要强化成果运用,以最优异的实绩检验巡察整改。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同推进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常态长效结合起来,推动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同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乐小敏表示,一要提高思想觉悟,深化思想认识。对标对表把准政治方向,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要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问题整改。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整改,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督导工作组,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落实到位,条条有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都销号。三要坚持统筹结合,注重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问题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相结合,落实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向大都市发展,广信就是中心城市”等重点工作,推动广信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市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吴廷驰、刘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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