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击检查!联合整治酒店旅馆业 共筑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近期,本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宾馆、酒店等场所是未成年人性犯罪的高发地,在规范未成年人入住等方面,存在多处违规的情况,已成为性侵害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为切实落实酒店旅馆业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保护机制,从源头预防和治理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2022年7月22日晚,本院未检团队联合广信区公安局治安大队、旭日派出所对辖区内酒店旅馆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检察官重点核查宾馆工作人员对入住人员是否进行了核实身份信息、实名登记,是否知悉强制报告制度以及是否执行了“四验一戴”制度,查看了宾馆未成年人入住登记台账,并检查显著位置是否张贴“未成年人限入”“五必须”“提示函”等标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定期跟踪。

 此次专项检查的开展,有效加强酒店旅馆业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督促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住宿登记的相关规定。下一步,我院会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职责,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源头预防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可靠的社会环境。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作了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

1、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

2、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

3、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

4、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

5、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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