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小龙诈骗案相关人员报案、登记的通告

关于李小龙诈骗案相关人员报案、登记的通告

李小龙诈骗案已由广信区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李小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为推进该案侦办进程,依法惩治犯罪,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通过李小龙办理信用贷款被诈骗且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人员,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广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如实申报登记。伪造、隐匿证据的将负法律责任;逾期未申报登记的,后果自行承担。本通告发布之前已登记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再另行登记。

报案、登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征信报告

3、银行转账凭证原件或李小龙出具的现金收据

4、与该案有关的其他材料

报案(登记)地点:广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A栋2楼)

联系人:陈警官 18879386790

上饶市广信区公安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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