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小龙诈骗案相关人员报案、登记的通告
李小龙诈骗案已由广信区公安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李小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为推进该案侦办进程,依法惩治犯罪,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通过李小龙办理信用贷款被诈骗且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人员,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广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如实申报登记。伪造、隐匿证据的将负法律责任;逾期未申报登记的,后果自行承担。本通告发布之前已登记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再另行登记。
报案、登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征信报告
3、银行转账凭证原件或李小龙出具的现金收据
4、与该案有关的其他材料
报案(登记)地点:广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A栋2楼)
联系人:陈警官 18879386790
上饶市广信区公安局
2024年1月8日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