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法院破产清算受理公告二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赣1104破2号

本院于2022年8月8日裁定受理江西大林华人造板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西赣东北律师事务所为江西大林华人造板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大林华人造板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2年9月9日前,向江西大林华人造板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凤凰大道7-9号江西赣东北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34100;联系人:王杰律师19916068290、王楠律师1387030716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大林华人造板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西大林华人造板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9月19日10时在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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