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查处一起违规经营“黑气”窝点

1月29日,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在郑坊镇楼村中心小学附近发现一处“黑气”窝点。

经核查,现场扣押15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61瓶,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24瓶,经现场笔录了解,该“黑气”从婺源县某气站充装倒运该地。目前,该批黑气瓶进行由专业单位进行暂扣保管,具体情况正进一步核查中。

接下来,我区将持续加大各类安全隐患巡查和宣传力度,对“黑气”等安全隐患现象零容忍,重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运输、储存“黑气”等行为,提高群众燃气使用安全意识,全力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记者兰文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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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黑气”:是指非燃气企业和无《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登记证》的企业或个人在非法经营网点出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

“黑气”的特点主要是:重量不足,气质低劣,使用不合格的、报废的、超期未检验的钢瓶。

“黑气”主要经营方式:在小杂货店面摆放一两个钢瓶卖气;散发送气工小卡片送气上门;利用微型车做为流动的仓库逃避检查并送气。

(作者:兰文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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