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刘茂飞等8名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将其具体信息公布如下,欢迎广大市民予以监督、举报。
温馨提示:如各位市民有知晓上述人员下落或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并请大家谨慎与上述人员发生经济往来,举报电话: 0793-8611226
责编:李宁波
审核:占昊鹏
签发:李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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