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系统持续推进廉洁交通工程建设

项目申报一次性完成,工程建设质量全过程监督,项目资金拨付纳入廉政合同内监管——

区交通系统持续推进廉洁交通工程建设

“管理单位与项目参建单位之间要既‘亲’又‘清’,要切实做到严守‘规矩’,不逾‘红线’,按廉政制度和合同规范干好自己的事,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和廉政同推进、同落实。”5月20日,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以来,区交通运输局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深耕廉洁交通工程建设,通过事前签订廉政合同、事中全程监督和竣工后向社会公开邀请群众监督的方式,建立实施工程全链条监督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廉洁、规范、高效运行,全力助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姜湖公路被评为全省最美农村路及品质工程。

该局建立了便捷、高效的项目申报途径,积极做好交通项目政策宣传、引导工作,推行项目申报“村组项目不过乡,乡镇项目不过县”的工作方式(模式),让农村公路项目一次性完成申报工作,避免了乡(镇)村盲目跑项目。与此同时,落实落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服务事项“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的工作制度,及时将服务及计划信息提前发布,严格执行“不见面”开标制度,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打造精品工程增进民生福祉,该局深入实施实行项目建设事前告知制、项目建设事中监管制、监督员代表督查制、工序及交工核验制等制度。项目开工前,区交通运输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合同及诚信承诺书,明确各方廉政责任,预防腐败;并对施工质量、安全等重点监管内容进行告知,并签订工程质量承诺书。建设过程中聘请试验检测单位对重点部位、主要结构、主要材料进行了试验监控;同时聘请3名以上监督员(由属地政府和村委会在职、退休干部或有责任心的党员以及群众代表),督促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工艺标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监管。交工验收时,经第三方检测单位鉴定合格后,区交通运输局质检部门出具工程质量核验意见。与此同时,深入执行项目建设事后信用制,对项目参建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履职尽责,导致项目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给予警告、通报及禁止进入广信区市场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上报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违规记录并予以公示。

该局还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经监理单位审定施工单位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报乡、镇批准后向区交通运输局提出上级补助资金使用需求,由乡、镇或建设单位办理拨付手续,减少了与施工单位不必要的接触。农村公路资金拨付一并纳入廉政合同内监管,项目资金申请经局业务股室、分管领导审核后,经“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通过进行支付,在支付过程中做到了施工单位不用跑,业主单位最多跑一次,确保资金准时拨付到位。(刘世飞 记者黄宗振)

(作者:刘世飞 黄宗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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